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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狮拒绝审批电镀等重污染项目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发布日期:2012-07-26  浏览次数:812
核心提示:今后,石狮将不再审批新建皮革及毛皮加工、合成革及人造革、造纸、电镀、金属冶炼、石板材生产、畜禽养殖、烧结砖、采砂洗砂、小规模化工项目(单纯化学品混分装除外)、使用含苯胶制鞋等项目。

随着“门槛”的设立,今后,重污染项目将无法在石狮落地。昨日,石狮市政府公布《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若干规定》,设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准入条件,以改善环境质量。

今后,石狮将不再审批新建皮革及毛皮加工、合成革及人造革、造纸、电镀、金属冶炼、石板材生产、畜禽养殖、烧结砖、采砂洗砂、小规模化工项目(单纯化学品混分装除外)、使用含苯胶制鞋等项目。

对在划定集中供热区域内,不再审批新建燃煤、燃重油锅炉。集中供热区域外,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20蒸吨以下的燃煤燃重油蒸汽锅炉及1200万以下的热载体燃煤燃重油锅炉,引导企业使用清洁能源。

未建成排水管网或区域污水排放不规范的工业园区、工业小区,不再审批新建排放污水的项目。

最新行业新闻2012年07月26日更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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